Friday, June 19, 2009

Blind Spot - Chapter 1

pg 27
It is very hard for most of us to admit that our judgment of others as idiots is as much a comment on our own blind spots as it is on the flaws we detect in other people. Those flaws may be devastatingly real, but if we truly cannot understand why or how others think or act in the way they do, then we, too, must have a blind spot: something is preventing us, at least at the moment, from grasping the perspective that differs from our own.


pg32
In order to change, in order to become better people, children need a loved person who, instead of making impossible demands for perfection, "holds the child in her imperfection, telling her that the world contains possibilities of forgiveness and mercy, and that she is loved as a person of interest and worth in her own right."

As adults, adults who have blind spots, who make mistakes, who harm others, who fail to think - we, too, need persons who can accept us with all our imperfections and still assure us of the possibility of forgiveness, even as they point out the moral demands that our actions impose on us. We will be more likely to correct our moral compasses if we are both challenged and supported.

Monday, June 1, 2009

公意道德觀與個體享樂道德觀

公意道德觀與個體享樂道德觀只是看起來對立,其實是從同一種生存感覺產生出來的。人民公意道德的正當性根據究竟是什麼?初看起來,與妓女瑪麗昂的生存原則的正當性根據(享樂)不同,人民道德的正當性根據來自人的身體痛苦。人民拉弗羅特說:“疼痛是唯一的罪過,受苦是唯一的邪惡;我可要做個有德行的人。 ”人民道德的訴求不過是私人的痛苦得到補償的媒介,公意道德只是聽起來為了消除世界的罪過和邪惡,其實是為了彌補自己身體的疼痛,像畢希納認識的窮苦人奧伊采克說的:“錢,錢哪!誰沒有錢——那麼誰在這個世界上就只能指望道德了!” 如果主張享樂的瑪麗昂覺得世界上沒有罪惡可言,公意道德多餘,感覺到自己身體痛苦的拉弗羅特覺得世界充滿了邪惡, 公意德行是社會必需的,那麼,是不是其中有一種感覺把生存的事實搞錯了?瑪麗昂真的不覺得身體的疼痛,像她母親說的,只有快感或不快感。感覺享樂或痛苦的身體都是同一個人身,身體就是身體,沒有什麼生理本體差別。你感到身體的享樂,我感到身體的痛苦,或者相反,感覺不都是一樣?  

不一樣!  
痛苦是身體的自然本性受到損害或自然欲求受到阻抑。

畢希納把自己的生命體驗帶入案情分析。有一次,他親身感受到身體的自然在體的受傷。他去山區旅行時,寄宿在一個農家,正好遇上這戶人家的幾歲大的男孩死 了。畢希納觸摸到這個小男孩冰涼的屍體,不禁打了一個生存性的寒顫:“這個小孩怎麼就這樣被遺棄了?……難道這副容貌、這樣平靜的面孔應該腐爛嗎?”  

痛苦就是由這“應該”的質詢引導出來的,這“應該”基於一個超自然的理。

...一場關於上帝存在的討論,尖銳地觸及到近代神學的阿裏斯之踵:神義論因個人的痛苦而失效。在這場討論中,丹東和羅伯斯庇爾的立場完全一致:這個世界不可能設想是完美的,既然如此,怎麼可以推斷出造物主這個完美無缺的存在?丹東的同夥裴恩說:除非消除生命在世的不完善,才能證明上帝的存在;我可以不談人世的邪惡,卻無法罔顧我的痛苦。神義論用人的理智證明上帝的存在,人的感情卻不斷提出抗議。“為什麼我在受痛苦?這就是我的無神論的砥柱。痛苦的一次最輕微的抽搐,哪怕僅僅牽扯到一根毫髮,也會把創造物這個概念從頭到尾撕破一個大裂口。”

痛苦成為無神論的砥柱,完全是有神論自己惹來的麻煩:神與至善至福相表裏,有神在,就不應該有痛苦。如果無神,也就無至善至福,痛苦就只是自然秩序中的“適偶”,不可能成為什麼的“砥柱”。

不靠神義而靠人義來克服痛苦的方式:自然性的個體享樂或者公意道德的恐怖革命。這不正分別是尼采思想和馬克思思想的作案方向?妓女瑪麗昂和丹東是尼采的先驅,要求以享樂克服痛苦的消極自由,羅伯斯庇爾是馬克思的先驅,要求以積極自由建立的道德公意的社會制度克服痛苦。 享樂的個體道德拒絕用超自然之理來克服偶在的受傷。丹東以為,享樂道德和"道袍"道德都不過是為了讓偶在個體的身體“心安理得”,差異在於,享樂道德並不因身體偶在的受損或受挫而抱怨身體的偶在,不把身體的自然受傷轉移給應然法庭來重新評理,這就勾銷了基於身體的痛苦提出應然道德的可能性。痛苦感覺基於把自然與應然弄混了,把生存的自然意義與生存的道德意義弄混了。

所以,丹東才覺得,從痛苦中生產出的道德訴求引出可以為了“應然”而推行道德革命的自由是不道德的。享樂道德持守生存的自然意義,依循自然性的(消極)自由,拒絕應然性的(積極)自由。不能區分人生的道德意義和自然意義的差異,也就不能區分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的差異。身體是自然而然的,身體感覺也是自然地有歧義的。只要應然之理不介入生存的感覺區域,讓生存處於自然迴圈的節律,就不會走到誇張痛苦、籲請公義的地步。生存的意義只是生存偶在的自然性發生,不能以應然之理打斷自然迴圈的節律,應然地安排人生。進一步說,不能以自己的痛苦感為依據設定公意道德的“應然”,推出為了公意道德的積極自由行為的正當性。

如果返回到自然性,就不會有應然這回事,任何一種感覺都沒有在道德意義上高於其他感覺的權利。這就是瑪麗昂說“鮮花也 好,玩具也好,感覺都是一樣”的意思,也是瑪麗昂要葆有生存的享樂感,否定生存的痛苦感的原因。可是,羅伯斯庇爾的道袍道德所依據的應然之理,也不是純粹超自然的,好像基督教的超自然的上帝,毋寧說,其革命法理有著另一種感覺的自然性基礎。